寒假“返家乡”
社会实践
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
各二级学院团委、团支部: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将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、《论党的青年工作》、《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》(第一、二卷)作为实践育人的重要指引和生动教材,进一步动员引领青年学生在投身基层建设、服务家乡发展中坚定信念、增长本领、作出贡献,现面向全国高校学生开展2025年“三下乡·返家乡”社会实践活动。有关事项如下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参与对象
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
2022级、2023级全日制在校生
实践内容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,通过返乡实践,将书本知识与群众实践进一步结合,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,锤炼意志品格,磨炼社会化能力,贡献青春智慧,服务家乡建设。
1.政务实践。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一线岗位,承担具体工作。注重引导学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,指导实践,推动工作。
2.企业实践。进一步细化实践岗位挖掘,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,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。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、农村企业等参加实践。
3.乡村振兴。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在乡镇团委和村团组织的统筹下,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、公共服务、文化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。开展“我为乡村代言”实践活动,讲好乡村振兴故事,助力美丽乡村、文明乡村、善治乡村建设。
4.公益服务。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,在农村、社区以及青年之家、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场所,开展扶贫济困、扶弱助残、敬老爱老、生态环保、廉洁文化宣传、课业辅导、服务群众等工作,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。
5.社区服务。结合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相关工作安排,广泛开展社区实践。动员学生主动向村、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,在乡镇团委和村、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,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、青年突击队等,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。
6.兼职锻炼。结合当地具体情况,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、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,参与相关工作,积极发挥作用。
7.文化宣传。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,用好家乡丰富资源,讲好家乡生动故事,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、文化宣传、廉洁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,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。
8.网络“云实践”。动员学生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,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,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。
活动组织
1.信息获取:关注“创青春”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省、地市、县区的团组织微信公众号,阅读“返家乡”系列相关推文。
2.报名申请:在“创青春”微信公众号按分类、区域搜索岗位信息,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,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,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,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。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。
3.参加实践:返乡后按照当地团组织和用人单位要求,及时了解岗位、认知岗位、适应岗位,加强学习,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;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、保守秘密,积极主动参与具体工作,彰显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担当。
4.记录成长:关注“创青春”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、抖音号,将实践日记、体会制作成文案和短视频,通过后台留言方式或@的方式参与投稿;及时与校院团委、指导教师、朋辈同学等分享交流,向更多的同学老师宣传展示自己的家乡。
5.总结分享:做好实践总结思考,对返乡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可以邀请指导教师做进一步提升挖掘,转化成学术型实践成果或活动型实践成果。完成实践学生需上交社会实践总结报告(附件1)、志愿汇14天打卡记录及至少5张有代表性的活动电子版照片,要求较高的分辨率(标注格式:二级学院+班级+姓名)。经二级学院团委、校团委审核合格后,可申请1个第二课堂学分。
活动安排
1.宣传启动。通知发布之日起,各级团组织请在1月15日前完成校地对接,要及时上报活动信息(简讯、图片、视频等),校团委将把信息上报情况作为最终评比的重要依据。
2.成果汇报,总结表彰(3月-4月)。各二级学院及时对2025年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,推荐一批先进个人参加学校寒假社会实践评优,校团委将择优推荐先进个人至团省委、团市委,参与省、市级寒假社会实践相关评优。
活动要求
1.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,抓好落实,本着“就近就便、因地制宜、量力而行”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本次社会实践活动。
2.立足需求,讲求实效。在实践活动前,要加强培训,帮助青年学生在思想上、心理上、专业上、身体上做好准备。
3.落实保障,确保安全。各学院要努力创造条件,积极争取社会资源,保证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。个人在开展实践的过程中要切实做好自身防护,确保安全。
4.寒假社会实践为个人实践,参加实践的学生需在寒假参加不少于14天的社会实践,实践期间需要在志愿汇进行打卡。
5.实践总结(纸质)及照片(电子)等材料均经二级学院初审后于2025年2月26日15:00前将实践总结报告统一交到校团委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复核。
联系人:李灿灿 19817589883